关于规范重点领域商业广告发布的提示函|广告法|违法|发布者|国家
2022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行为,维护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汕头市市场监管局就近期广告发布应注意的重点内容提示如下:
一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互联网平台经营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对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严格履行广告活动主体责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
二
禁止发布含有不正确导向、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内容的广告,禁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等违反《广告法》规定的广告;禁止利用违法失德艺人进行商业广告宣传;禁止未经许可利用北京冬奥会、汕头亚青会标识或相关元素进行广告宣传。
三
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应显著标明广告审批文号,严格按照广告审查核准内容发布,严禁未经审批或者擅自篡改审批内容,违法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疫苗等广告。
四
对于教育、培训广告,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应当查验广告主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文件。主流媒体、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内广告牌经营管理单位,不得刊播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和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五
未经高校法人书面授权或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备案不得发布或以教育咨询、学习提升名义变相发布涉及具体高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活动广告。不得出现“无需学习”“无需上课”“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等保证性承诺;不得模糊自考助学活动与主考学校学历教育的关系区别;不得混淆技师学院、专修学院等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与开展学历教育高校的性质区别
六
以启动播放、视频插播、弹出等形式发布的互联网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
七
房地产广告必须载明预售许可证号或现售备案回执号,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或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等。
八
促销广告应明示优惠附赠活动的起止时间及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和方式等。经营者不得利用节日促销发布虚假的打折降价等促销信息,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和绝对化用语。
九
公益广告可标注企业名称和商业标识,但不得标注商品或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网址、电话、二维码等联系方式等,以公益广告的名义变相发布商业广告。
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广告监测监管,加大违法广告查处力度。广大消费者应注意甄别防范,防止受虚假违法广告欺骗误导,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遇到相关问题,请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1日
